各院、處(部):
為做好本學期教師教學工作量的申報、審核工作,現将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1. 教學工作量審核采取教師申報制,任課教師是教學工作量填報的責任人,要嚴格按實際執行情況填報,堅決杜絕多報、錯報情況。各學院、處(部)負責人應對教師申報的工作量嚴格審核和把關,對弄虛作假行為一旦發現,給予嚴肅處理。如因各學院、處(部)教師未申報或申報不及時導緻課時費發放延遲的責任由教師本人承擔。
2. 工作量的申報以2020-2021學年第二學期開課計劃、進程表、教務系統排課(調停課)情況為依據如實填寫。教師需按照教務處下發的《2020-2021學年第二學期工作量個人申報(專職)表》(附件1)和《2020-2021學年第二學期工作量申報(外聘)》(附件2)填報,并以學院(部)為單位形成《2020-2021學年第二學期專職教師工作量彙總表》(附件3)和《2020-2021學年第二學期外聘教師工資彙總表(帶扣款)》(附件4),切勿自行修改文檔格式。
3. 關于教師教學工作量的計算辦法請參照《關于哈爾濱華德學院專職/外聘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方法》和《專職教師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補充說明》。
4. 公共選修課的申報方式:任課教師的工作量申報表需提交至所屬學院(部),行政部門任課教師申報表需提交至教務處。
5. 其他情況說明:行政部門承擔教學任務的教師,工作量交至所屬教研部或學院進行統一上報。
6. 請于第16周周二(6月22日)前将專職教師工作量電子版發送至教務科陳陽老師處,外聘教師工作量電子版發送至教務科肖遙老師處,确認無誤後上交紙質簽字版。
教師工作量核算關系到每位教師的切身利益,請各院、處(部)本着對教師和學院高度負責的态度,切實加強組織和協調,認真、及時、準确地做好本學期教學工作量核算工作。
教師在填寫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咨詢所在學院教學秘書,若仍無法解決,由教學秘書彙總問題後聯系教務處相關人員。
教務處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