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處:
《哈爾濱華德學院科研成果獎勵辦法》((校科發[2023]1号))已經發布并将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實施,為保證新舊科研獎勵制度間的有效銜接,學校拟開展2023年上半年科研獎勵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本次科研獎勵依據為《哈爾濱華德學院科研獎勵實施細則(試行)》(校科發[2022]1号)。科研成果統計時間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教師職稱按2023年6月30日時點統計。
2.教職工申報人填寫附件1《哈爾濱華德學院教職工科研獎勵申報表(2022.12-2023.06)》,學生申報人填寫附件3《哈爾濱華德學院學生科研獎勵申報表(2022.12-2023.06)》并附所有科研成果的佐證材料複印件(黑白複印即可)1份,于7月3日前上報所在單位。
3.各單位收集彙總本單位附件1和附件3,填寫附件4《哈爾濱華德學院2023年上半年科研獎勵彙總表(2022.12-2023.06)》和附件5《2023年上半年科研數據統計彙總表》中的各表格,于7月5日前将本單位的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QQ1838982538離線文件,打印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後連同佐證材料一并上報科研處。
3.本次申報獎勵的教材、著作、專著須提交CIP數據核字号查詢的截圖。
4.本次申報獎勵的專利、軟件著作權、獲獎除科研成果佐證材料複印件外,須再單獨提交彩印版證書一份。
5.2022年科研工作量考核周期已經完成但未計入科研工作量獎勵的成果,按以下辦法處理:
(1)已向科研處備案情況說明的,本次申報科研獎勵,本次不申報的視為放棄獎勵。
(2)未向科研處備案情況說明的,不再計算科研獎勵。
6.2022年科研工作量考核周期按非知網論文申報獎勵的論文,目前被知網檢索的,本次可以申報追加獎勵。申報方法與如下:
(1)追加獎勵僅限第一作者申報;
(2)申報人将該篇論文正常填入《哈爾濱華德學院教職工科研獎勵申報表(2022.12-2022.06)》。
(3)該篇論文的“論文類别”選項選“D類”。
(4)該篇論文的“知網收錄補報”選“是”。
(5)該篇論文申報的分數為“72分”。
(6)該篇論文的佐證材料(封皮、目錄、正文)正常提交,并提交帶有“中國知網”或“cnki”字樣的論文檢索截圖。
7.《應用技術研究》(校刊)2022年第四期刊發的論文在本次申報獎勵,不申報獎勵的視為放棄獎勵。
8.本次獎勵申報材料原件收取時間另行通知,由申報人自行保存,随時備查。
9.本次科研獎勵預計在2023年9月發放,發放對象為發放時點在學校工作并與學校簽訂正式合同的教職工或發放時點在校的全日制學生。
10.申報人須如實填報科研工作量申報表,杜絕出現多報、錯報和漏報等問題。各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彙總及初審,單位領導要嚴格審核把關,對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将按照《哈爾濱華德學院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試行)》進行問責。
科研處
2023年6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