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單位、全體教職工:
學校拟開展2023年下半年科研成果獎勵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1.請全校各單位、拟申報本次科研成果獎勵的教職工按照《哈爾濱華德學院科研成果獎勵辦法》(校科發[2023]1号)(附件4)組織申報材料。
2.本次獎勵科研成果統計時間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教師職稱按2024年6月30日時點統計。
3.教職工申報人填寫附件1《哈爾濱華德學院教職工科研成果獎勵申報表(2023.07-2023.12)》,并附所有科研成果的佐證材料黑白複印件1份,于6月25日前上報所在單位。
4.本次申報獎勵的科研項目,必須是經學校科研處統一申報立項、統一申報結題或經學校科研處備案的項目;其他途徑完成立項、結題的項目不予獎勵。
5.在本次科研成果統計時間(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結題的橫向科研項目按以下标準進行科研項目結題獎勵:
(1)項目到賬經費5萬元(含)以上的橫向科研項目按照校級重點項目進行獎勵。
(2)項目到賬經費1萬元(含)-5萬元(不含)的橫向科研項目按照校級一般項目進行獎勵。
6.本次申報獎勵的科研項目須提交結題證書黑白複印件1份作為獎勵依據。
7.在本次科研成果統計時間(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到賬的橫向、縱向科研項目經費,按照《哈爾濱華德學院科研成果獎勵辦法》進行科研項目到賬經費獎勵。其中橫向科研項目到賬經費獎勵與本通知“第5條”的橫向科研項目結題獎勵可以同時申請。
8.本次申報獎勵的科研項目到賬經費,須提供加蓋學校财務處公章(紅章)的經費到賬證明。
9.本次申報獎勵的專利、軟件著作權必須是已經獲批的專利、軟件著作權,須提交專利證書黑白複印件(隻複印正面)1份作為獎勵依據。
10.本次申報獎勵的專利、軟件著作權除佐證材料中提交的黑白專利證書複印件外,須另外單獨提交彩印版專利證書1份(隻複印正面)。
11.本次申報獎勵的期刊論文須提供封皮、目錄和論文正文黑白複印件1套作為獎勵依據。
12.本次申報獎勵的SCI、EI、CPCI檢索論文,須提交帶有檢索單位公章(紅章)的檢索證明。
13.本次申報獎勵的C類論文,須提交中國知網(cnki)直接檢索的截圖,截圖必須包括“中國知網”或“cnki”字樣。經科研處複核确定不能在中國知網(cnki)直接檢索或僅能從中國知網外鍊數據庫檢索的論文,按照非知網論文進行獎勵。
14.本次申報獎勵的科研獎項,必須是經過學校審核推薦參加競賽獲得的獎項。請申報人在附件1《哈爾濱華德學院教職工科研獎勵申報表(2023.07-2023.12)》中寫明學校的推薦部門。經科研處複核确定為非學校審核推薦途徑獲得科研獎項,不予獎勵。
15.除教學成果外的其他教學類獎項、技能競賽獎項、專業競賽獎項、活動獎項、指導教師獎不屬于科研獎項,不予獎勵。
16.本次申報獎勵的科研獎項,須提供獲獎證書黑白複印件1份作為獎勵依據。
17.本次申報獎勵的科研獎項,除佐證材料中提交的黑白獲獎證書複印件外,須另外單獨提交彩印版獲獎證書1份。
18.本次申報獎勵的教材必須為經過學校批準、教務處公示出版的教材,須提供教材編寫申報表(彩印)及教務處公示截圖。(著作無需提供此項材料)
19.本次申報獎勵的著作、教材須提供封皮、内封(沒有内封可不提供)、版權頁、前言黑白複印件1套作為獎勵依據。
20.本次申報獎勵的著作、教材須提交CIP數據核字号查詢的截圖。經科研處複核确定CIP數據核字号查詢結果與提交的著作、教材不符的,不予獎勵;對其中的學術不端線索移交學校監察審計處。
21.請各單位收取并認真審核本單位成員的附件1,填寫附件2《哈爾濱華德學院2023年下半年科研獎勵彙總表(2023.07-2023.12)》和附件3《2023年下半年科研數據統計彙總表》中的各表格。
22.請各單位于7月15日前将本單位申報材料的電子版通過OA報送科研處:發起人-單位負責人(審批)-主管校領導(審批)-科研處處長-(協同)-科研處譚大海(知會)-監察審計處謝成東(知會)。
23.各單位于7月15日前将本單位申報材料的打印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後連同佐證材料一并上報科研處(行政樓404)。
24.2023年上半年科研工作量考核周期已經完成但未計入科研工作量獎勵的科研成果,按以下辦法處理:
(1)已向科研處備案情況說明的,由本人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至6月10日期間到科研處咨詢,按科研處要求進行補報,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獎勵。
(2)未向科研處備案情況說明的,不再計算科研成果獎勵。
25.2023年上半年科研獎勵統計周期(2022.12-2023.06)按非知網論文申報獎勵的論文,目前已經被知網檢索的,本次可以申報追加獎勵。申報方法與如下:
(1)追加獎勵僅限第一作者申報;
(2)申報人将該篇論文正常填入附件1《哈爾濱華德學院教職工科研獎勵申報表(2023.07-2023.12)》。
(3)該篇論文的“論文類别”選項選“C類”。
(4)該篇論文的“知網收錄補報”選“是”。
(5)該篇論文申報的分數為“72分”。
(6)該篇論文的佐證材料(封皮、目錄、正文)及帶有“中國知網”或“cnki”字樣的論文檢索截圖正常提交,并提交2023年上半年科研獎勵統計周期該論文申報非知網論文申報獎勵的申報表複印件;如無法提供2023年上半年科研獎勵統計周期該論文申報非知網論文申報獎勵的申報表複印件,須提供本人簽字的情況說明。經科研處複核确定不符合追加獎勵條件的,不予獎勵;對其中的學術不端線索移交學校監察審計處。
26.本次獎勵申報佐證材料的原件暫不收取,由申報人自行保存,随時備查。
27.本次科研成果獎勵預計在2024年9月-10月發放,發放對象為發放時點在學校工作并與學校簽訂正式合同的教職工。
28.因科研成果獎勵的申報時間(2024年6月)與科研成果統計時間(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間存在較為充裕的時間間隔,故原則上不再受理論文已經發表但知網、SCI、EI等無法檢索的情況說明,下一獎勵周期原則上也不再組織補報和追加獎勵。
29.本次科研成果獎勵收取材料的最後時間為7月15日,超期不再受理,因此造成的責任由申報人和所在單位自行負責。
30.本次科研成果獎勵申報人須如實填寫各項表格,各單位須嚴格審核把關,杜絕出現多報、錯報和漏報等問題。對獎勵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将按照《哈爾濱華德學院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試行)》進行問責。
31.各學院須指定1名專門人員負責此項工作,于6月1日前将該人員的姓名、電話、微信報送科研處。
科研處
2024年5月22日